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

栏目:行业聚焦 发布时间:2020-04-15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发布时间20200303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深府办(2020)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

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

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 年)》《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20  1  22 

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推动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优化空间布局,聚焦优势领域,加速产业集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把握生物医药科技前沿发展动向,加速培育一批原始创新能力显著的优质企业,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产业服务平台,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核心引擎、全国生物经济先导示范城市、全球知名的生物科技创新中心与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到2025 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突破 2000 亿元,初步构建创新生态活跃、基础设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建成“一核多中心”错位发展格局。

二、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产业顶层设计

(一)坚持创新引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生物技

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催生颠覆性创新,摆脱跟随发展的路径依赖。汇聚国际创新资源,促进尖端技术跨界融合,构建全方位均衡发展技术创新体系。

(二)强化集聚效应。引导资金、项目、人才向园区集聚,

打造特色园区,推动合作深化,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增强配套能力,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三)突出重点优势。充分发挥现有药品与医疗器械的集聚

优势,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集聚配套等政策环境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行业集中度,推进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加快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四)聚力补齐短板。聚焦产业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开

发投入力度较弱、重大产业支撑平台建设欠缺、产业生态服务体系缺乏系统布局等瓶颈问题,解决痛点、难点,着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提升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倍增发展。

三、聚焦关键任务,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五)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建设。针对基础研究环节薄弱的痛点问题,依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光明科学城重点区域集聚全球顶尖科学团队,在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生物医学大数据等领域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升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科技变革的能力,引领原始技术创新突破。

(六)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构建生物医药原始创新体系,

激发高质量源头创新活力;不断提升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水平,加快大湾区医疗器械高端转型升级;推进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协同攻关,加快促进 BT+IT 技术深度融合;加速突破合成生物学等引领性生物工程前沿领域关键技术,推动技术研发创新突破。

(七)建设湾区成果转化中心。深化国际合作,集聚全球尖

端科研团队,加速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打造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的国际化科技创新研发高地;推进国际合作转化平台建设,研发转化一批引领性、突破性创新成果,提高大湾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水平。

(八)推进创新体系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龙头

企业构建一批多层次、高水平的创新载体,积极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强产业创新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培养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建设产业人才高端智库,完善产业生态支撑体系,提升产业创新动能,实现科教研资源共建共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

(九)打造重大产业支撑平台。聚焦深圳市产业发展共性需求与薄弱环节,建设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等基础研发创新平台,组建专业药物临床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造覆盖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的专业服务平台,为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十)开展产业应用示范推广。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产品应用示范基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创新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抢占创新药品、高端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制高点。鼓励先进医疗设备纳入创新产品目录,并在医疗机构开展应用示范,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四、优化规划布局,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十一)构建多梯次企业集群。重点聚焦前沿技术领域,探索引入一批高潜力生物科技企业落户,扶持一批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生物医药“瞪羚企业”迅速发展壮大,鼓励深圳市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下游企业,形成一体化企业集团,构建多梯次企业发展格局。

(十二)打造错位发展空间格局。综合深圳市各区资源禀赋、发展环境和区位空间等基础,对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进行优化,重点支持坪山区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主园区,加速推动福田区、龙岗区、光明区、大鹏新区等协同发展,突出各区发展优势,明确各区功能分工,构建协同创新、错位发展新格局。

附件:

1.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 年)

2.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

附件 1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

20202025 年)

一、总体要求

坚持“要素集聚+空间集聚”双核驱动,聚焦重点、突破短板、完善生态,实现生物医药产业链整合、价值链提升、市场链优化。到 2025 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突破 2000 亿元,建成“一核多中心”错位发展格局,打造十个重大公共服务平台,争取药品临床批件超百个,实现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上市产品近万个,基因检测数据产出能力全球第一,努力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高地。

二、突破四个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

(一)构建生物医药原始创新体系。重点突破化学药设计、抗体工程优化、细胞工程构建等瓶颈技术,发展干细胞治疗、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生物治疗技术。重点推进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创制及中药现代化发展,在肿瘤、神经精神疾病等领域促进药物原始创新。支持开展高端仿制药、首仿药等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技术水平。

(二)提升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水平。重点突破 PET-MRI 融合技术、快速高分辨磁共振成像等高端装备核心技术,重点研制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彩色超声诊断等高端影像设备及可降解血管支架等高端植介入产品。推进研制医用机器人、伽马刀、质子重离子治疗等诊疗设备,促进增材制造技术应用转化,实现医疗器械高端化发展。

(三)促进 BT+IT 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协同攻关,突破生物计算与存储、生物大数据云计算、编程细胞工厂、类脑研究以及合成生物等前沿交叉技术。推动辅助诊断系统开发、疾病风险预测与诊断、药物分子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人工智能医疗领域研究。重点开发体征监测、疾病诊断、治疗支持相关可穿戴设备与诊断软件等产品。

(四)加速突破生物工程前沿关键技术。聚焦突破人工生命元器件、人工生命体等前沿合成生物关键技术,大力支持突破营养化学品、天然产物生物合成等新一代生物工程发酵技术,推动新型合成生物产品、新型发酵产品等各类生物工程产品规模化生产及应用示范。突破高效分子设计育种技术,研制推广一批优质、适应标准化生产的生物农业新品系。

三、建设十个重大产业支撑平台

(一)基础研发创新平台。

1.深港生物医药创新研究平台。支持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等联合香港研究机构开展前沿科技合作,围绕创新药物研发和临床研究等领域,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深港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等平台,提升生物医药基础研究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福田区政府)

2.制剂研发和药学分析研究平台。积极引进中国药科大学建设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高端长效药物制剂研发平台、药学分析研究平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平台等,集聚全球创新研究人才,增强粤港澳大湾区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委)

3.药物临床前研究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深圳市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建设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标准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创新企业提供临床前药学研究、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等服务,加快创新产品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4.高端医学影像创新平台。依托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联影医疗公司等机构组建深圳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平台,聚焦突破高场人体磁共振成像超导磁体、大功率射频及高精度谱仪等高端医学影像前沿技术壁垒,打造高端医疗器械原始创新与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源头突破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1.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联合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等国际科研机构建设深港临床转化中心,开展诊疗新技术等临床转化研究。推进深圳湾实验室坪山转化中心、蒙纳士科技转化研究院等国际合作转化平台建设,提高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卫生健康委,福田区政府、坪山区政府)

2.专业药物临床医院。加快建设专业化药物临床医院,建设符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机构,开展药物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BE)等研究,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提升重大疾病领域临床研究能力,建设全市共享的临床研究技术支撑平台,打造覆盖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科技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全链条专业服务平台。

1.合同研发与生产平台。坚持重点引进和自主培育相结合,遴选顶尖生物医药合同研发服务机构和团队,形成覆盖药物发现、工艺开发、中试放大等全链条服务的合同研发组织机构,构建“CRO+CDMO/CMO”产业服务链条,提升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促进生物经济倍增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

2.辅料质量标准研究平台。依托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机构建设辅料质量标准研究平台,对标国际药用辅料标准,加强药用辅料安全性评价和功能性评价研究,推动开发一批新型药用辅料,提高我国药用辅料标准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

3.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联合国家在深圳市布局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实现专利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授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与服务全链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

四、构建多梯次企业集群

(一)吸引高潜力初创型企业落户。

探索引入一批高潜力生物科技企业,鼓励企业向知识产权创造、总部经济打造、核心品牌塑造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厚植深圳市金融优势,采用“风险投资+知识产权+研发外包服务”相结合的研发模式。探索加快药品与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进程,降低企业研发负担,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培育高成长“瞪羚企业”。

对掌握前沿核心技术、具有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通过投贷联动等方式,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品牌知名度与资源整合能力。为生物医药“瞪羚企业”构建精准服务体系,培育形成创新创业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三)推动龙头企业做优做强。

鼓励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下游企业,形成一体化企业集团,打造深圳品牌;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在本地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组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联盟,开展药物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协同攻关;推动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扩增业务渠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四)扶持专业服务型企业。

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掌握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医学统计等核心技术的专业服务型企业,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与专业公司组建合同研发机构,打造专业服务企业集群,支撑形成壮大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可持续“隐形冠军”生产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重点打造“一核多中心”特色发展格局

加强全市高位统筹,积极争取设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粤港澳分中心,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综合各区资源禀赋、发展环境和区位空间等条件,重点支持坪山区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主园区,加速推动福田区、光明区、龙岗区、大鹏新区等协同发展,突出各区发展优势,明确各区功能分工,构建协同创新、错位发展的“一核多中心”新格局。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园区布局

(一)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依托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加速形成生物医药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生产制造的全链条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核心集聚区。加快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临床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联合打造药物临床研究基地。吸引全球潜力型初创企业落户,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聚集。推动企业生产制造规模化发展,打造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与产业化高地。(责任单位:坪山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深港生物医药创新政策探索区。

充分发挥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桥头堡”区位优势,打造生物医药创新政策探索区。加快突破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先进生物治疗技术临床研究应用。深化研发活动国际合作,联合国际机构开展新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向国家争取对紧缺药品、医疗器械和生物样本的进出口实施特殊审批。(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光明生物医学工程创新示范区。

把握光明科学城合成生物学、脑解析与脑模拟等生命科学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契机,构建高端医疗器械研发、转化、制造完整产业体系,创建高性能医疗器械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光明生物医学工程创新示范区。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组建医疗器械共性平台,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合同研发生产等新模式发展。重点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特色园区建设,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巨人”企业,促进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光明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

创新基础设施投入建设模式,强化园区建设顶层设计,通过政府引导、国企参与的方式建设符合特殊需求的产业空间及环保排污等配套设施,实现产业需求与空间供给精准匹配。创新科研设备投入机制,通过政府前期垫资建设满足研发生产需求的创新实验室及 BE 平台、GLP 平台、CRO/CDMO 平台、质量检测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政府资金用于购置开放共享的公共研发生产设备以及部分个性化设备,为企业提供研发生产支持,实现产业需求与公共服务精准匹配。创新管理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资金补贴运营管理经费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构建市场运作、标准规范的园区管理体系,为企业提供注册申报、知识产权、人才服务、投融资等一站式服务,实现产业需求与园区管理的精准匹配。协同推进空间供给、公共服务及园区管理,实现基础设施全到位、专业服务全覆盖,打造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责任单位:

龙岗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坝光国际生物谷精准医疗先锋区。

聚焦基因测序、干细胞临床等前沿医疗技术研究,吸引全球精准医疗优质项目落地转化,打造坝光国际生物谷精准医疗先锋区。引进国际科研团队、创新平台等合作项目,加快国际生命科技中心建设。推动坝光建立国家深海科考中心,依托“一库两园”配套基础搭建海洋生物医药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孵化推广基地。依托中以创新合作产业园区,开展精准医疗创新合作,构建优质产业综合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大鹏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产业发展,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的产业联席会议制度,审议产业发展规划事项,协调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组建咨询专家委员会,集合政产学研用融等要素资源,构建产业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展金融支持手段,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相结合的专项资金扶持体系。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积极吸引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初创型企业,建立覆盖全链条的资本支持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人才保障。

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国际高科技人才与高水平团队,加快药学专业学科建设与本土人才培养。依托科研院校和医疗机构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共建技术教育实训基地,打造技艺精湛的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跟踪评估。

积极开展对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的跟踪监测,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提高方案实施效果。持续跟踪关注生物医药前沿动态,适时调整政策举措和实施重点,开展科技情报搜集、交流咨询等工作,为政府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

附件 2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02025 年)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 号)、《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深府〔201884 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集聚配套等政策环境优势,抢占新一轮生物科技革命制高点,建设国际领先的生物医药科技中心和产业中心,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原始创新针对基础研究环节薄弱的痛点问题,依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光明科学城重点区域集聚全球顶尖科学团队,在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生物医学大数据等领域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支持上述领域基础研究,提升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科技变革的能力,引领原始技术创新突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

专栏 1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推动合成生物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开展合成生物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研究,探究合成生物诊疗的设计和构建原理,重点突破元件与线路的高通量自动化构建方法。建立医用基因线路功能的体外和体内评价体系,发展原创的工程菌改造、工程细胞改造、菌群定向干预技术,实现对恶性肿瘤、代谢疾病、耐药菌感染等重大疾病的甄别、预防和治疗,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推动脑解析与脑模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市神经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开展脑解析与脑模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研究,围绕重大脑疾病发生和干预神经机制、神经系统疾病发生机制和干预机理等核心问题,建设国际领先的脑功能、脑疾病基础与应用转化研究设施平台、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分中心,推动脑科学研究技术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3)推动国家基因库二期建设。依托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推进国家基因库“三库两平台”建设,提升生物资源样本的存储能力和服务水平,达到 2000 万份可溯源样本存储能力和100PB 数据存储能力,新增读、写平台,形成 100PB/年的基因组数据产出能力和千万级碱基/年的合成产出能力,形成支撑科研、产业、民生的公益性和开放性国家级平台。

4)筹划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生命科学、医疗卫生、健康产业对大数据处理与智能分析的共性需求,突破健康大数据高性能处理、融合分析、智能挖掘、创新应用等关键技术,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符合伦理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医院资源规划、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不同单位间的互联互通,打造健康惠民的生物医学大数据设施。

二、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动能

依托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龙头企业构建一批多层次、高水平的创新载体,积极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强产业创新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培养一批产业领军人才,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产业人才高端智库,完善产业生态支撑体系,提升产业创新动能,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实现科教研资源共建共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

专栏 2 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积极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加快深圳湾实验室建设,开展生命信息、生物医药和医学工程等领域研究,争取进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推进省部共建肿瘤化学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基于化学基因组学为核心技术的综合性研究与开发体系的高端科技创新平台。

2)加快市级创新载体组建与提升。推动我市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提升深圳市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加强运营管理,完善开放共享机制,促进科技人才的合作交流,实现技术成果、仪器设备的对外开放共享。探索协同创新机制,形成产业创新合力,助推产业创新发展。

3)培育新型基础研究机构。加快建设深港脑科学创新研究院、深圳合成生物学创新研究院等市基础研究机构。依托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加快引进和建设中科院苏州医工所深圳工研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深圳卫生医学健康研究院。鼓励基础研究机构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提升我市原始科学创新水平及国际影响力。

4)推进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依托高等院校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拓宽高水平国际合作,培育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医护人员专业能力;鼓励企业与世界一流的机构开展合作,引进国外优秀企业和先进技术。

三、强化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关键部件、核心技术开发并鼓励其与国际一流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和技术研发,围绕生物医药、高端生物医学工程、精准医疗、数字生命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脑科学、合成生物学、生命组学、再生医学等基础研究,推动新药创制、细胞治疗、基因检测、生物医学成像等技术发展。围绕重大疾病加快核心关键技术难点攻关,研发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医疗设备,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专栏 3 核心技术强基工程

1)生物医药领域。突破新型基因治疗载体研发、疫苗分子设计、工程细胞构建、抗体工程优化、效果评价等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加快靶标类药物、抗体药物、治疗性疫苗、新型疫苗、重组蛋白药物、多肽药物、基因治疗等新药研发。鼓励加强中药经典名方、优势中药复方与活性成分的研究和开发。

2)高端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对医用成像、检测等设备,加快仪器检测灵敏度、时/空间分辨率、检测通量和动态范围等核心问题突破,攻克仪器稳定性、可靠性、微型化和智能化等关键技术。加强人工智能、医学影像新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高端影像设备、高端脑神经成像与调控设备、体外诊断、医用诊察和监护、植介入等产品产

业化。

3)精准医疗领域。建立生命组学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与标准,发展新一代基因组测序技术、定量蛋白质组鉴定分析技术、超灵敏高覆盖代谢组定量分析技术和多组学分析技术。开发高准确度、多位点分子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等。

4)数字生命领域。支持研发健康管理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医用机器人、健康和康复辅助器械以及可穿戴设备,加快研发成果转化;提高数字医疗设备、物联网设备、智能健康产品质量,促进健康管理产业升级。

四、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生态

加快动物实验中心、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平台等功能型平台建设和布局,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实验,推动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优化产业发展硬条件和软环境,打造我市生物医药产业优质服务新生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

专栏 4 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高性能医疗器械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新药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通过协同创新,促进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积极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完善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体系。支持在深医疗机构、医学研究机构开展临床试验,鼓励三级医疗机构设立研究型病床,专门开展高水平临床医学研究;推动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国际临床检验特检项目的引进力度,加强临床试验机构能力建设。

3)推进科技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联合国际领先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前沿科技孵化转化,形成对产业链各环节孵化转化过程的技术服务供给。加快蒙纳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北大深圳健康研究院国际生命健康研发转化坪山中心等项目建设。新建生物医药产业全景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测重点企业信息、重点区域发展、产业规模等,打造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大脑,实现产业全景洞察,为产业科学发展提供专业决策支撑。

4)探索设立深圳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参与编制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产业园区发展;充分利用产业“产学研医”优势资源;推进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合引进优质企业、高层次人才和创投资本。

五、支持开展应用示范,实现健康惠民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鼓励先进医疗设备纳入创新产品目录,并在医疗机构开展应用示范。推进中医药产品国际化。发展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加强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等领域应用,促进数字化健康技术普及惠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

专栏 5 应用示范建设工程

1)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建立老年健康动态检测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慢病康复、心肺复苏、疼痛康复等服务。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减轻慢性疾病负担。

2)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完善以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发展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疾病预防、医养结合等服务模式与业态创新发展。建设我市转化医学公共支撑平台,开展慢病人群队列研究,为临床医学研究、居民疾病防控和治疗提供支撑。实现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3)支持建设集生物数据收集、精准诊疗研发、可穿戴设备研制等生物医疗数据产业示范园,形成深圳特色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新业态。

4)支持先进医疗装备在医疗机构开展应用示范,对性能、可靠性、有效性等进行临床验证考核,形成“应用示范-反馈改进-水平提升-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建立由政府部门主导的产品应用推介机制,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5)开展中医药应用示范。支持建设名医、名企、名商一体化的国际中药特色诊疗中心,加快制定中药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病临床方案,开发中药健康产品,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中药应用示范区。

六、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集聚重点支持我市生物医药领军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创新动能,延伸产业链,增强综合竞争力。鼓励企业间、企业与资本间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行业集中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挖掘培育一批有潜力、有实力的初创型企业,推动企业成长。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用优质的环境吸引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

专栏 6 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1)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我市在高端生物医学工程和精准医疗领域优势基础,支持企业在高端医疗监护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基因检测等方面继续做大做强,引领行业发展。鼓励企业强强合作,在药物筛选、研制等方面创新突破,提高创新药质量,提升行业竞争力。挖掘一批有潜力、有实力的初创型企业,争取培育出一批创新型高成长企业。

2)引进一批骨干企业。充分发挥经济特区优势,结合我市区位、资金和产业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资源,吸引一批国际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在深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高附加值生产基地,推进产

业国际化发展。

3)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依托我市在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优势资源,在医学成像领域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一流的高端超声影像、监护仪、超高场磁共振设备等。在生物医药领域,研发一批高质量心血管药、抗癌药、生物制剂等。

4)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全面提升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际生物谷等园区的战略定位,集中资源要素,加快推动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发展,建立国内产业技术领先的生物医药产业先导区。统筹规划建设医药产业集聚区,推动传统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南山高新区、国际生物谷、坪山高新区(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光明科学城、尖岗山—石岩南片区、宝龙科技城、鹭湖科技文化片区、龙华银星科技园等生物医药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片区的建设,积极打造

专业化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完善交通、信息、商务、安居、环保等配套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硬条件和软环境。

七、提升成果转化水平,建设湾区高地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核心引擎建设,集聚全球尖端科研团队,建设一批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的国际化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优质资源合作,研发转化一批引领性、突破性创新成果,提高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

专栏 7 大湾区建设工程

1)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推进光明科学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以创新和科技为主轴,建立重点科研合作基地。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打造深港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深港高端医疗设备创新中心、深港脑科学创新研究院、深澳中医药创新研究院、深圳市尼奥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及各类前瞻性国际化综合性研发平台等

创新平台。

2)推进我市医疗机构与香港大学临床实验中心等港澳医疗机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打造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标准的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平台。

3)支持搭建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平台。支持我市医疗机构联合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资源建设全球领先的细胞与基因治疗标准与检测研究院,争取获得国家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资质,推进我市干细胞等先进技术创新应用。

八、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维护行业秩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障人民切身利益。加强药品、器械等安全监管,确保药品、器械等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组建深圳市生物医药伦理审查委员会,规范伦理审查,推进伦理道德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加强医疗大数

据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 场监管 局、 市发展 改革委  市卫生 健康委   科技 创新委)

专栏 8 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聚焦产业发展,推进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加快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司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多元解决机制。

2)保障药品、器械等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加强产品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工作,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法律责任,及时掌握产品安全信息,不断降低产品风险并提高产品竞争力。构建完善的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大数据手段,抓紧推进相关立项筹备工作,保障药品可追溯。

3)搭建第三方专业监测平台。在药物、医疗器械、细胞储存和治疗、基因治疗等质量安全监测领域,建设覆盖全市的标准统一的质量监测平台,为生物医学新技术产业化协同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4)组建深圳市生物医药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全市生物医药研究伦理审查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推动伦理审查与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医学相关院校或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企业的伦理委员会建设及伦理审查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生物医学伦理培训和人才培养。

5)推进医疗大数据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厘清公民隐私权和公民知情权界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滥用、隐私权不受侵犯。强化大数据从业者风险意识,推进行业自律。建立数据共享和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创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参与,建立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资金保障。深入实施财政支持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全市高位统筹,加大对各产业园区政策和资金支持。探讨在政府引导基金基础上增设产业专项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吸引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新药、高端医疗器械项目及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建立覆盖全链条的资本支持方式。

(三)人才保障。加快引进生物医药产业高端人才,实现人才资源配置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高端化、高匹配。搭建专家与企业交流平台,为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加强高校生物医药学科建设和专业配置,引导高校和企业围绕需求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培养一批专业能力强、有创新活力的本土人才队伍。

(四)空间保障。集中梳理各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优势资源,统筹创新型产业用房和创客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社会资源,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空间保障。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产业用地供应方式,降低产业项目土地成本,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十、实施期限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 12 31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

公厅,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  1  23 日印发